防暴守則
共分五部分
1、搭車防暴
計程車之狼、公車之狼潛伏在我們日常的交通生活中,嚴重威脅人們行的安全,不僅劫財劫色,更甚殺人滅口。只要你在搭車之前多觀察、提高警覺,再加上多花一些時間閱讀下列事項,幫助您免遭不幸。
2、駕車防暴
犯罪手法一再翻新,有人製造假車禍以強行索財,見色更脅迫強暴,所以當您駕車外出時不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您更需要全面性的行路安全知識,以求自保。
3、約會防暴
您知道嗎?強暴事件中近四成為約會強暴。一般來說,約會可為您帶來情誼、生意,但一朝白馬王子變惡魔,或顧客之意不在生意上時,可能為您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甚至喪命。這種種您該如何預防?
4、街上防暴
目前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有人在西門町逛街遭擄上車強暴,有人因車禍而遭脅迫強暴,所以行的安全不只是在注意交通安全,您需要的是全面性的行路安全知識。
5、外出防暴
陽子(假名),一位到台灣旅遊的異國女子,絕沒想到她的旅程竟以死亡為終結,且是在遭劫色後殺害分屍。同樣不幸的,民國85年也發生一名成大女學生出國遊玩後及離奇失蹤事件,至今仍生死未卜。所以,如何防範類似事件發生?有何防範技巧?是您該關心的。

拒絕家庭暴力
一、什麼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虐待行為,包含配偶(如前夫妻、同居人、男女朋友)、親子、手足、姻親之間的身體、語言、精神、性虐待、經濟控制、及財物破壞。目前家庭暴力防治法含括的對象則指:
夫妻或前夫妻。
現在是或曾經是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現在是或曾經是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現在是或曾經是四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或姻親。

二、一般虐待的型式包含
1、身體虐待
以徒手或使用器皿、武器等傷害當事人。如推、踢打當事人、摑當事人巴掌、掐當事人脖子等等。
2、情緒虐待
威脅傷害她或他的家人、朋友、寵物,破壞個人的物品,剝奪個人的金錢、睡眠,語言上的辱罵或行為上的騷擾等。
3、性虐待
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其他不適當的性對待等。
4、經濟虐待
在經濟上控制配偶,使當事人無法擁有經濟自主權,而不得不忍受施虐者的控制與傷害。

三、施虐者可能有的行為表現
(資料摘譯自:Washington State Homestic Violence Hotline, http://www.domestic-violence.org

1、忌妒
在關係一開始,施虐者會不斷以「忌妒是因為愛」試圖說服受虐者接受其忌妒的行為表現。其實忌妒所顯示的是佔有與不信任。施虐者會因為其忌妒心理而不斷質疑受虐者和誰說了話、和誰在一起,甚至不讓受虐者外出工作等。

2、控制的行為
一開始,施虐者可能會解釋他(她)的控制行為是源於對受虐者的關心。因為他(她)擔心受虐者的安全、覺得受虐者可能無法做出正確的決定。當控制的情形越來越嚴重時,施虐者可能不再讓受虐者做任何決定,施虐者可能會控制全部的錢財,或要求受虐者在未得到施虐者的允許之下,不得出門。

3、不合理的期待
施虐者會期待受虐者去滿足他(她)全部的需求。施虐者可能會說「如果你(妳)愛我的話,你(妳)就應該…。」施虐者會期待受虐者應該對施虐者的任何事情都要負起責任。

4、孤立受虐者
施虐者會試圖切斷受虐者的全部資源。施虐者可能會指責受虐者和朋友間有曖昧的關係,或是受虐者的家人朋友會給受虐者帶來麻煩或不良影響。施虐者可能會阻止受虐者外出工作或就學。

5、遇到問題時習於責怪他人
施虐者通常會將問題歸咎到他人身上,認為他人應該要為發生的問題負責。

6、要他人為他(她)的感受負責
施虐者經常會告訴受虐者「是你(妳)讓我生氣的」「是你(妳)讓我不得不…。事實上,施虐者應為他(她)自己的想法、感覺負責,不過,施虐者經常會以要求受虐者為其感受負責的方式,來達到操控受虐者的目的。

7、脾氣暴躁
施虐者經常是很容易被觸怒的,而且往往會因為一點小事而引起很大的情緒反應。

8、情緒起伏很大
受虐者可能會為施虐者突然的情緒起伏而感到很困惑,因為施虐者極有可能在前一刻還非常的溫柔,在下一分鐘卻已經變得極為生氣。

9、在性關係上不尊重對方的意願或不重視其感受
施虐者常會將受虐者當作其性發洩的工具,不管受虐者的意願或感受如何,皆要求配合施虐者的需求進行性行為。

10、對待孩子或動物很殘忍
施虐者可能會以虐待動物而得到滿足,且對其痛苦不敏感。他(她)也有可能會要求孩子去完成超過其能力的事。約有60%的施虐者在虐待配偶時,也同時會虐待孩子。

11、口語上的虐待
施虐者常會以言語做人身攻擊或侮辱,而非就事論事。

12、刻板的性別角色觀念
男性施虐者經常會以為女性應該要伺候他或聽從他的指令。他也有可能認為女性天生就較男性低劣或愚笨。

13、威脅要傷害受虐者
這些威脅包含任何形式的肢體強迫或精神恐嚇,如威脅要傷害對方等。施虐者極可能會告訴受虐者其他人也都會有和他一樣的行為反應,事實上,大部分的人是不會去威脅傷害他(她)的伴侶的。

14、破壞物品
破壞物品通常為一種懲罰他人的行為,迫使對方在覺得恐懼的情況下,聽從施虐者的指示。事實上,這是一個危險訊號,因為其所顯示的是對方的情緒極為不成熟,且意味著他(她)認為自己是有權利去懲罰受虐者的。


四、常見的家庭暴力錯誤觀念

問題一:家庭暴力只發生在少數人身上?
事實:家庭暴力發生的普遍程度遠超乎我們的想像。根據統計,台灣地區,約每四到七個婦女當中,就有一位曾遭受先生的虐待,而老人虐待或兒童虐待也時有所聞。

問題二、只有低收入戶、教育程度低的人、特定的族群、宗教信仰者,才會發生家庭暴力?
事實:暴力可能存在於各種經濟、教育、族群、宗教背景的家庭中。

問題三、施虐者在他的人際關係中都是暴力的?
事實:施虐者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會使用暴力。對施虐者而言,暴力行為是權力的展現方式之一,特別是當他(她)在家中地位猶如碉堡中的國王時,是可以恣意的對待他(她)的子民,而不須擔心遭受報復或懲罰,因此家人成為最佳的權力發洩的對象。

問題四、施虐者必然是失敗者、少有成就、缺乏愛心、長相兇惡的人?
事實:許多施虐者是事業成功、高學歷的人。虐待的行為和個人的學歷、從事的工作、長相並沒有關係。另外,施虐者有時候,也可能是體貼溫柔的人。

問題五、是藥物、酒精造成暴力的行為?
事實:酒精或藥物可能促使暴力的行為更為嚴重,但並非造成暴力的原因。事實上,許多施虐者坦承即便是喝了酒,他的頭腦還是清醒的,然而他卻選擇使用暴力來達到控制的目的,「借酒裝瘋」成為施虐最好的藉口。

問題六、結婚可以改善施虐者暴力行為?
事實:施虐者的暴力行為並不會因為結婚而改善。相反的,由於婚姻的確定性,反而使得許多施虐者有恃無恐,暴力行為更加嚴重。

問題七、一旦成為受虐者,永遠都是受虐者?
事實:「受虐者」正確的名稱應是「遭到毆打/受到虐待的人」,換句話說,其所描述的是個人遭遇虐待或毆打的事實,而非指特定的族群。一旦遭受虐待/毆打的人離開其暴力的關係,則其受虐的情形可能就會停止。

問題八、受虐婦女會刻意去激怒施虐者來虐待她?
事實:家暴是具有循環性的,從緊張累積期、暴力爆發期、到和平期,受虐者逐漸了解到在施虐者施暴之後,將會有一段平靜的時間,而這是她(他)最渴望的時刻。因此在緊張累積期時,面對可預知暴力即將發生,卻無法控制何時會發生的情形下,有些受虐者可能會刻意去激怒施虐者爆發暴力,以換得施暴後的平靜期來臨,同時,也可感受到自己至少還握有一點權力,而這樣的權力轉移,對於長期處於尊嚴被踐踏的受虐者來說,只算是扳回一點做人的基本尊嚴罷了!

問題九、只要受虐婦女願意,她隨時都可以離開施虐者?
事實:受虐婦女往往礙於經濟的因素、傳統的價值觀念、擔心孩子無人照顧或失去孩子、缺乏家人的支持、甚至施虐者的恐嚇威脅等原因而難以離開。即便決心離開施虐者,也往往要經過長時間的奮鬥,並且克服重重的困難,方才能真正脫離虐待的關係。

問題十、只有女性才會受虐,男性不會受虐?
事實:雖然受虐者大部分為女性,但是統計發現,約有百分之五到六的男性也遭受虐待。男性受虐時,常礙於面子問題,難以向外求助;而傳統將男性視為強者,認為男性不須要得到幫助,也阻礙了外界提供男性受虐者協助的可能。


五、許多婦女受困於虐待的關係

這是因為
1、對於更多暴力的恐懼
當許多婦女嘗試要離開施虐者時,施虐者常威脅這些婦女「只要你敢離開我,我就會傷害妳或妳的家人。」不管是傷害婦女或其家人,對於遭受到虐待的婦女來說,她都強烈的感受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再者,當施虐者威脅會傷害她的家人時,對於這些婦女來說,除了得承受自我的生命安全遭受到的挑戰外,還得擔負起維護她的家人生命安全及避免財產損失的重責大任。

2、經濟依賴
經濟上的依賴,並不一定只限於家庭主婦。在虐待的過程中,施虐者常刻意剝奪受虐者的經濟自主權,包含對於無就業的受虐者,給予非常有限或甚至不給予金錢,對於有就業的受虐者,拿走她的收入或讓她以非常有限的收入來支付家庭的生活支出、償還債務。經濟上的難以自主,使得遭受到虐待的婦女即便想要離開,卻發現難以獨立生存。

3、孩子的因素
期待透過自己的犧牲,以讓孩子保有一個雙親家庭,是許多遭受到虐待的婦女會繼續留在虐待關係的因素之一。另外,施虐者也常會以傷害孩子來威脅恐嚇受到虐待的婦女,這使得許多遭受到虐待的婦女寧可選擇留下來以保護孩子。

4、情感的因素
雖然長期遭受配偶的虐待,許多受虐婦女可能仍然愛著她們的配偶。她們寧可相信她們的配偶會改變。但是,這樣的期待極可能是會落空的,因為如果施虐者不認為他自己應該要為他的暴力行為負責,並且有意願做改變的話,即便有專業的介入,效果仍是非常有限的。

5、宗教信仰或文化因素
傳統文化的觀念或一些宗教教義,認為一個婦女的首要責任是去維護一個家,並且將女性的價值建立在婚姻上,常使得婦女要去除這些觀念並不容易。有時,即便是當事人沒有這些想法,他人仍可能以傳統的文化觀念或宗教教義來責備甚至要求受虐者繼續忍耐,對於遭受到虐待的婦女而言,除了得克服自我觀念的衝突外,還可能得遭受外界的壓力及挑戰。

6、孤立
在虐待的過程中,施虐者常會以孤立受虐者、斷絕其和外界的聯繫,作為控制的手段之一。孤立的方法包含要求受虐者不可到外面上班、不可和家人或朋友聯繫等等。孤立不但造成受虐者因為不知道要向誰求助而產生強烈的無助感,也使得當她們欲尋求外界支援時,發現外界並不瞭解她們的狀況,而難以提供她們所需要的協助。

7、缺乏社區的支持
由於傳統將家庭暴力視為家務事,一般社會大眾多不願介入,使得遭受到虐待的婦女常求助無門。這種現象即便是在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之後,遭受到虐待的婦女發現她可以得到的協助仍是非常有限的。除了相關專業人員,如社工、警察、法官、醫生等對於家庭暴力相關知識不足外,專業人員之間的連結也相當欠缺,致使這些受到虐待的婦女在求助的過程中,困難重重。


六、我該如何預防家庭暴力?

1、在家裡

(1)做您的孩子的模範及建立非暴力原則

(2)孩子的行為,常是經由學習模仿大人而來。當大人在家裡可以用溝通協調的方式表達其不 同意見與解決問題時,孩子將可學習到更適當的意見表達與問題處理辦法。

(3)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不能解決問題,您可以尋求協助,夫妻之間的問題,並非永遠都是可以自行解決的。尋求協助並不丟臉,它很可能是轉變的機會,如果需要,你可以先自行求助,藉由談話以解決衝突,清晰的溝通可以解決許多問題。把事情說出來有時候雖不容易,但其結果常是值得付出努力的。

 

2、在社區

(1)當暴力發生時,盡快報警,您的行動可以避免嚴重的傷害發生,並且鼓勵這個家庭去尋求協助。

(2)支持家庭暴力預防方案預防家庭暴力是一項重大的工作,需要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一起共同努力。

(3)拒絕家庭暴力,不接受、不支持、不強化發生在您周遭的暴力。

 

3、善用社會資源

內政部全國24小時保護您專線:113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800-024-995

警察局: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02-23917133

 

記住:沒有人有權利虐待他人

 

 

家庭暴力被害人安全計畫

為了控制受虐者留在他身邊,當受虐者有意離開時,施虐者常不惜以殺害對方,來達到控制的目的。因此,除了蒐證外,受虐者和孩子的自我保護計畫也非常重要。自我保護計畫包括:

 

一、當受暴者仍和施虐者住在一起時

 

1、如果打算離開,先計畫一下逃生路線,例如從哪個門、窗戶、樓梯逃走。

 

2、準備好輕便提包,裡面可放置現金、提款卡、健保卡、備份的鑰匙、身份證、圖章、房契、存摺、所蒐集的證據等重要物品。

 

3、告訴信任的鄰居或朋友所發生的事,並請他們如果聽到從受虐者的屋子傳來奇怪的聲音時,立即報警。

 

4、教導孩子於緊急情況時,如何報警。

 

5、計畫一下,如果要逃離,可以到哪裡去。

 

6、預期一場爭執即將發生,應該盡量避免到家中危險的地方,如廚房、浴室、地下室、陽台等。

 

7、如果萬一暴力再度發生,記得特別保護住自己的頭、臉、頸、胸、腹等主要部位。

 

8、為了小孩的安全,當發生爭執時,應讓小孩回到房間,以免孩子受到波及。

 

9、暴力發生時,可以大聲呼救或立即離開現場,尋求親戚、鄰居、朋友、或警察的協助。

 

10、向警察報案時,應做筆錄,以備未來要提出控告時,有報案記錄為證。如果已有保護令,報警時,記得提醒警察依法執行保護的工作,或依對方違反保護令罪逮捕對方。

 

11、可偷偷在銀行開戶,儲蓄金錢,以便獨立生活時使用。

 

12、千萬記得二十四小時婦幼保護您專線:113

 

 

 

二、如果已經離開施虐者,還可以用下列的方法來提高居家安全

 

1、換門的鑰匙。

 

2、將木頭門改為鐵門。

 

3、在屋裡裝上保全系統。

 

4、可以準備逃生的繩索。

 

5、準備滅火器,以便急需時,可做為保護自己之用。

 

6、可在屋外安裝自動照明設備。

 

7、教導孩子如何求救與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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